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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治平
喔!7-11讓我想到一件事..
蠻牛事件,我記的是消費者拿商品去櫃檯結帳後,而櫃檯並未做好把關的動作,因為
最後一個動作是刷條碼的動作..
有人就批判7-11沒做好商品上下架以及刷條碼的把關,最後7-11也說[我們也是受害者]..
接者就直接槓上後面的蠻牛公司,還是蠻牛公司出來把錢付一付..
所以很多事情事要找最後的大公司,而不是找經銷商吐口水的,要找正確的,找錯會吃力不討好...
7-11夠大了吧!都一樣啦,大家沒利潤遇麻煩時,都是往後面的廠商丟,法律沒規定不行喔..
所以可愛的消基會都會鼓勵我們,我們努力為者消費者爭取權利,但也要消費者在購物時能有理信的對待,這樣雙方不會有爭議,上次看電視上看到的..記的好像是[第3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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