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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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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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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oapbox
老闆可以要求你上班得準時打卡
遲到了就扣薪或考績差
但是身為部下的為何就不能準時工作滿規定時間而下班
非得把事情做完才走任,或者得裝忙...拖到下班時間只要比老闆晚走
就叫做認真負責?今日事今日畢?
還是這就是台灣職場的生態?
當今真的有多少人能做到今日事今日畢呢?
電子業有些是責任制,那是否只要把事情做完,管你幾點上班下班?
其它產業我不知道,但銀行業忙到很晚的也不是沒有...
超過時數的部份有沒有加班費可能因公司而異......
試問真的有人不想準時下班回家過屬於自己的生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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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啥都沒用,住在台灣,就認了吧,除非自已當老闆,下班時間到把客戶趕走,鐵門立刻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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