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話題很有感觸,今天是我正常上下班的最後一天,這份工作已經做了快三年,有點彈性疲乏,雖然沒有任何壓力,老闆也很少回台灣,但我發現如果工作取代性高,薪水又略高的人是最慘的(年資多年無業務貢獻的主管),幾乎什麼事情都要看人臉色,比奴才還慘。
但如果你領的薪資比別人略低 (小妹約30K, 做了三年獨立性貿易工作),做的事情又不可取代,那老闆就被你掐著脖子走了,像我前面兩年都休假一個月,平常想請假就請假,但重要事情一點也不馬虎,所以六月份申請下午一點半在上班,做到六點或是事情完畢,薪水維持不變,這種怪誕的要求老闆也同意了,我覺得很多事情都是事在人為,現在我早上可以睡大覺或是去小學代課,(家裡上一代都是同一學校的老師,所以價格不錯

) 一節課約500元,一個上午可以代三~四節,一個月下來努力一點比我正業還賺的多,如果說金錢是用生命來換,我想浪費在無意義並一成不變的工作是在浪費生命,我現在這份工作就是面臨這個階段,但經過我努力調整也可以繼續接受了。
我一直深信一句話,就是做什麼事情都是有代價,而忍耐+努力+時間付出以獲得想要的生活是在現在這種金錢至上的社會唯一保持人性(個性)的方法。
另外,因為自己年輕時和家裡意見不合,所以大學只念到AA畢業,(在美國的都知道AA是什麼

) 但我一點也不後悔當時放棄BA 甚至 MBA的學歷,對我而言學歷/薪資不是最重要,而這也是我不想被任何人管而付出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