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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euan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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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我比較倒楣吧...
算算被騷擾過3次...其中一次很過份(好在跑的快)
如果,同性戀者在想撘訕其他人前先尊重他人身體的自主權(這點,同性戀異性戀雙性戀者都一樣)
令人反感的狀態就比較能改善。
問題是,當多數人是異性戀,同性戀者想要找伴侶時,想必常常碰到異性戀,異性戀當然覺得不舒服。所以,只能請同性戀者照子放亮點。還有,無論是哪種性向的,都不要對一些尚未有清楚性向取向的小孩們下手,很多性別錯亂都是小時後的傷害。
總之,歧視確實存在每個社會的角落,國外也是,只是空間比較大。白皮膚瞧不起黃皮膚,黃皮膚瞧不起黑皮膚。異性戀瞧不起同性戀,同性戀瞧不起雙性戀。嚴格說起來,雙性戀最可憐,哈哈。這是一種社會現象。問題在於自己能跳脫這種歧視活地有尊嚴。
回歸主題,我要有我自己的主張,在性別取向上,我確實不喜歡同性戀與雙性戀者。
如果同性戀者覺得不爽,那就再開另一個主題"你們討厭異性戀嗎?"或是"你們討厭雙性戀嗎?"如此而爾。這種問題就像在問"你們討厭阿扁嗎?""你們討厭戰哥嗎?"。只是讓網友主觀的發表意見,別太敏感,覺得自己又受到傷害....那就傻了。
舊 2005-06-29, 12:55 AM #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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