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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 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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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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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8
保險法
「第43條 保險契約,應以保險單或暫保單為之。
第44條 保險契約,由保險人於同意要保人聲請後簽訂。」

所以小弟認為保險契約依法必須以書面為之
即使是以電話行銷獲得口頭承諾者,仍須事後補簽書面契約
否則應視為契約尚未完成
kiddgogo君可撤回原先之意思表示,並要求康健公司返回繳付之金額

以上,若有錯誤,還望指正
     
      
舊 2005-06-17, 10:19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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