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狗鍊拴兒 沿路拖 當眾踹
記者陳俍任、許聲胤/台北報導
台北市溪口國小五年級張姓學童,因一夜未歸,上周一遭親爸以狗鍊拴腳、臉上寫著「我是壞小孩、逃家」等墨字,從家門沿路拖到校門口,當眾以腳踹他,警方趕到現場制止,校方緊急通報家暴中心,目前張姓學童仍與父親同住。
六月六日一早七點,等不到蹺家子的張爸爸,在校門口逮到張小弟後一陣毒打,引發路人與其他家長側目,隨後將孩子拖到少年隊,要求送進感化院,但因張小弟未滿十二歲遭拒。
張爸爸只好帶兒子回家以狗鍊拴腳、並在臉上寫上羞辱字眼再一路拖到學校,向老師說「叫社會局處理,我已沒辦法教。」
「他都不替我留面子,我幹嘛給他面子!」張爸爸昨天惱火地說,張小弟這一年多來常蹺家,又到處偷東西、說謊,還放火燒教堂,單親爸爸的他得外出做工,無法時常管教,一回到家就忙著到派出所幫兒子擦屁股,他說:「我的忍耐也有限度。」
對於用狗鍊拴腳,當眾毒打兒子,張爸爸指是為了兒子好,他說:「我要讓他嘗嘗不自由的滋味,他學壞以後要被關,我就讓他先被關看看。」他甚至寫信到立法院陳情,指感化院收容不良少年應下修到十二歲以下。
據了解,這是張父第二次對兒子施暴,今年四月十七日,因為張小弟蹺家又在外偷東西,張爸爸痛甩兒子巴掌,造成張小弟腳挫傷與臉鼻流血,當時鄰居即向文山第二分局報案。
張父雖自認養子不教,但對行為偏差的兒子當眾施暴與羞辱,已違反家暴法與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對此,當初接獲報案的文二分局指張父拴子未達「拘禁」的程度,且監護人管教與家暴的程度有爭議,傷害罪又屬告訴乃論,因此通報北市社會局家暴中心處置。
社會局接獲通報後,卻未對張小弟進行緊急安置,張童至今仍跟父親居住,對此,家暴中心聲稱須視施暴的頻率與動機,此案未達「受害人有生命安全之虞或心理上恐慌」,不到勸導無效的情況,所以不願剝奪父母的監護權,且張父事後有悔過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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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篇新聞,就有種怒火中燒的感覺

,居然對一個小五的孩子用這麼不堪的手段,真是oo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