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找該鄰居協調一下,看有沒有好的解決方式,
再不行找里長協調,
再不行找環保局來開單。
http://ivy2.epa.gov.tw/out_web/f/noise/
http://ivy2.epa.gov.tw/out_web/f/noise/AA/A-04.htm
本署於91年8月29日函請內政部警政署針對民眾陳情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礙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
如小孩樓板跑跳、家庭式卡拉ok、彈奏樂器等住家噪音,警察機關應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十一條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規定,「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礙公眾安寧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本署亦於91年8月20日及91年8月21日函請地方環保機關依據噪音管制法第六條暨第七條規定,依所轄噪音管制法現況需求,並參考其他縣市之公告內容,公告相關行為致妨礙他人生活安寧及場所、工程及設施,其發出之聲音不得超過噪音管制標準。並將此公告納入考核地方環保局噪音施政績效之一,以有效督促地方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規定考量地方需求,公告場所、工程及設施之噪音管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