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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548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嘉義人在厚街工作!
文章: 480
引用:
作者caros
你確定每個人都可以這樣架的時候再說

你確定每個人都有能力這樣架的時候再說

你確定每個人都方便 沒有不方便的時候再說

有停車位不能架起的時候就得走人 交通法規有訂立這條嗎?

你說手臂一出力就會昏死的人活著幹啥 你已經侮辱到很多人了

EX: 老人家呢? 手臂有暗傷的人呢? 有外傷的人呢?


那就不用考慮到別人的方不方便嗎?

好比丟垃圾好了,

一開始,民智未開,為了方便,垃圾就丟地上、水溝、山上,結果方便到了,卻造成環境的髒亂。

『有停車位不能架起的時候就得走?』 你在說什麼? 閱讀障礙症患者?

我原本回的原文是:『全都假設大家有能力在一堆亂車中可以架的起來』....這應該是表示已經沒車位,硬要插進去.....這跟有停車位的情況大不相同吧...

手臂一出力就會昏死的人活著幹啥....我本來就是要侮辱 那些假惺惺的人

老人家在公共場合抽煙沒罪嗎? 有能力開車、騎車,沒能力停好車?

單一隻手也是能停中柱停的,單一隻手也是能撞球的!

有外傷? 那算重殘好了...
請換台三輪車(台灣奇蹟)就好囉。
     
      
舊 2005-06-09, 12:26 PM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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