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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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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05
我本身不騎機車,但我很反對側停,因為排氣管會露的又凸又高,一些護蓋掉了的老車或是武車,在夏天就會燙傷穿短褲人腳,我與我小孩都被燙傷過,我的那次甚至是真皮壞死的那種.臺北市停車位的確較少,機車停到人行道原本無可厚非,但非要停的滿滿,讓行人要鑽車縫就很討厭了,再碰到側停車,我現在已經不客氣了,先一腳踢翻它,再帶我小還過去,免得受傷
舊 2005-06-09, 09:11 A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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