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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ffe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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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昔人口中的福爾摩沙
文章: 1
引用:
作者abc630
小弟有點好奇...
權利與義務...
錢賺得多的人...繳的稅要比較多(義務)
那他的權利呢?會比收入少的人多嗎?
公民投票的時候...每個人都一樣只有一票...
享受相同的權利...卻要盡較多的義務...大部分的人都不願意吧....
況且...大公司的老闆...不都是提供了很多就業機會嗎?


是的,從這個角度來看,大老闆的確對社會有所貢獻。
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他們今天也同樣享有政府社會所提供的資源,
且從中獲得相當的利潤。
賺大錢當然沒有罪,但在賺錢之外,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也是必需的。

今天最大的爭論在於,現行的綜合所得稅率在6~40%之間(一般上班族通常為13%),然而這些富人卻可以各種方式來節稅甚至避稅(簡單說,節稅是合法的,避稅是游走於法律邊緣的),於是出現了報導中的現象,賺大錢但卻不用繳半毛稅。目前財政部在研議向富人徵收"最低稅賦",就是為了稍微彌平此一嚴重失衡現象。

台灣現行的租稅法規的確讓富人有相當大的空間揮灑,除了贈與之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是"證卷交易所得稅"。如果對於股市有點認識,就會曉得現今股票市場中最大的得利者之一就是大股東,手握大量籌碼,加上對於公司經營狀況的"領先"知曉,只要有心,配上幾招養套殺,沒有不賺到手軟的。目前台灣的證所稅是停徵的,所以這些大戶左手進,右手出,兼之不必課證所稅,coco就這麼越來越多了。當然,復徵證所稅的牽聯甚廣(那些政商關係良好的富人當然要全力阻擋復徵~ ),沒有適當的配套(ex.證卷交易損失可享有扣抵…)跟夠力的政府是行不通的…

扯遠了,回到正題。在這些"避稅"大戶之外,我們也必須鼓勵一下誠實納稅的人。這些人懂得"避稅"的方法,卻不去實施,甘願負擔近40%的稅率,是值得獎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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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肚能容,了卻人間多少事,滿腔歡喜,笑開天下古今愁。

喬揚筆記本,歡迎參觀指教~
舊 2005-06-08, 03:16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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