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booz
Junior Member
 
booz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31
需要的就花錢買來用,不需要的就算送給你你也當成垃圾

所以這種問題見仁見智,為此相爭沒什意義!
舊 2005-06-08, 12:36 PM #6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ooz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