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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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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27
有自主行為能力的成年人 無論觀念行為對錯都要能也都得替自己負責
不求完全的奉公守法可不謂錯 但飢寒起盜卻絕不可取
負擔不起可以選擇放棄 可以轉換成努力獲得的動力
而以此當擋箭牌合理化偷拐搶騙的行為 甚至譏諷他人循規蹈矩
只讓人感嘆父母讓你讀聖賢書所為何事
世風日下 笑貧不笑娼 絕非社會長久之福 個人立身之道
                         義夫IF
     
      
舊 2005-06-06, 01:35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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