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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us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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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us79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引用:
作者mjpip2333
我26歲,國中時曾經頭髮忘了剪被班導捏耳朵賞八掌 .午休時因為睡不著被拖去走廊
打小腿,打到破皮流血 .我現在也沒啥事ㄚ.挨4巴掌 夢魘就12年 ,那我不就去自殺了

不能以你自己作為全世界的標準吧?
你怎麼知道沒有人因為創傷後遺症而真的自殺?
照你這麼說,身為學生可以沒有維護自己不受侮辱及傷害的自由了?
所謂民主人權國家只是嘴上說說罷了?
那麼同理
警察也可無視一般人的尊嚴,只要你闖紅燈就可先扁一頓再說?
再同理
你罵我一句我就可打你一拳了?
整個社會所有人都可以傷害別人的方式來達成自以為是正確的目的嗎?
課本上所教的自由民主人權原來都是謊言
那讀聖賢書又有個屁用呢?
舊 2005-06-03, 07:13 PM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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