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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m00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引用:
作者金色時代
解說的人不是律師,只是個經理人...
以下就是跟我們近似的商標圖,各位參考一下
http://home.gigigaga.com/yadu777/logo2copy.jpg

我的看法,別浪費錢了,這樣會成立的機會很低,不管是商標或著作權都一樣~
舊 2005-06-03, 09:44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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