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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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94年5月6日台電字第0940060080號函
辦理。
二、利用BT、Emule等點對點共享傳輸軟體仍會造成侵害著作權人
重製權及公開傳輸權,故呼籲全校師生應避免於網路上任意
下載或交換他人著作以免觸法。
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供「利用BT、Emule等P2P(點對點)傳輸
軟體下載及上傳他人著作法律效果之說明」,詳文請參見
網頁:http://w2kdmz1.moea.gov.tw/user/news/detail-1.asp?kind=1&id=9237
這是淡X大學寄給全校師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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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途中~~目前失去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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