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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728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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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61
引用:
作者新竹的鼠人
最後說的部分是對的
其實就是自己挑一個對自己有利的
要是真的想多繳錢, 列舉如果只有1000元,
用列舉也可以啊, 多繳 43000x ? % 的稅


請問家中父母可以指定給誰扶養嗎?
現今法律好像沒有斷絕關係的條款,家中有不盡責任義務的人,我打算也不讓他們享這些權利了...
舊 2005-05-20, 12:21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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