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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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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913
引用:
作者Sadeyes
(我喀)
到案說明,若於日內(94年5月20日)未到案或聯絡,警方將依IP及相關資料發傳喚通知書,通知所有相關人到案,屆時恐影響 台端之名譽,並建議法院,態度不佳,從重量刑<切勿自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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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要怎麼從重量刑?
光是他內容講到這點他辦案就有問題了...
舊 2005-05-20, 10:03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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