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p33176
回aug0123大大
這是我看到最好笑的法律笑話(尤此可見其他的有多難笑)
尤其是這一句,真是貼切到讓人想哭啊!!!
[那個人一定是法律系的教授,雖然每種方法都能用,但是你不用他的方法你就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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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太客氣了 , 應該不是只有法律系的教授才這樣 , 下回X工/X數/計X/統X期末考您也可以試著不用XX系教授的標準解法答題 . 不過在下不保證得分高低 .
本人遇過教邏輯設計的老教授堅持用上 16~32 個雙投開關串並聯成為一個複雜的網路之後 , 由三個地方來控制一個燈泡的開關 . 但是即使是高工電子科學生也知道只要用三個雙投開關 + 一個 T type FF + TRIAC 就能解決所有的問題 .
換個角度看 : 如果是一等一的高手 , 有誰願意留在學校拿死薪水而不是自己執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