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夏禕...不要太過分
瀏覽單個文章
chaotommy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
沐紅衣
現在去偷不是等於是去找死嗎?因為那種資料偷出來也只能賣給傳媒,誰不會認為是傳媒教唆的?
去偷有兩個好處
1. 給霉體
2. 某人手上沒證據了 死無對證
2005-05-18, 10:24 AM #
436
chaotommy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chaotommy
查詢chaotommy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chaotommy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