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當天在記者會喝下黃金水是否是這個牌子??
http://www.tpc.gov.tw/apsys/pa/pa108show2.cfm?mno=22051
發佈單位: 衛生局
發佈類別: 新聞類
發佈日期: 94年05月17日
截止日期: 95年05月17日
發佈內容: 有關臺北縣政府衛生局於94年4月20日接獲行政院衛生署電話指示有民眾檢舉「天一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產製之「全欣奈米數字黃金水」內有黑色懸浮物,不符食品衛生管理法乙案,派員至「天一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臺北縣石碇鄉潭邊村下橫坪路1之1號)進行現場查察,抽驗「全欣奈米數字黃金水、天然礦泉水」共3件及至委託製造及原料供應商-台發奈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和市建一路7號2樓)處,抽驗5種原料送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檢驗。
有2件「全欣奈米數字黃金水」分別檢出「黴菌」及「綠膿桿菌」為陽性,不符「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衛生標準」,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第10條規定故爰依同法第33條責其5月23日須限期改善完成,期屆後若業者仍製造相同之產品則進行復抽,若仍不符規定,則依法處辦。
另至台發奈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抽驗5種原料,依其使用性質,係屬食品添加物,雖藥檢局未檢驗,但經衛生局查察及業者坦承案內產品確有加「金」及「胺基酸(海藻水)」,而依照行政院衛生署「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中,有關「金」之使用範圍並未允許於「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添加;且「金」及「胺基酸(海藻水)」之添加物並未依規定辦理查驗登記。衛生局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及第14條處辦。並監督業者銷毀封存之案內產品(共計1099瓶)。
本案係台發奈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天一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代工,而由桃園縣之全欣創意行銷國際有限公司行銷販售,故產品之流向已續由桃園縣政府衛生局調查並請業者確實回收,以避免民眾購買或繼續飲用而傷害身體。
聯絡單位:台北縣政府衛生局
聯 絡 人:藥物食品衛生課郭課長國慶、胡惠碧
聯絡電話:二二五七七一五五轉一0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