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philips107s
Major Member
 
philips107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榕樹下
文章: 221
引用:
作者不是這樣搞的
逼死了人
拿到了版權

回台灣開記者會又不准別人問
也不能提對方的名字


亂搞
不是這樣搞的



唉∼∼請問開版的人
有啥證據說他逼死人??
有啥證據說他拿了版權??
有啥規定開記者會一定要讓別人問??
有啥規定一定要提到對方的名字??


亂PO
不是這樣PO的
舊 2005-05-16, 08:48 AM #13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hilips107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