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jor Member
|
唐代以後,此類吃人的事例更多。
武則天時期,杭州臨安縣尉薛震好吃人肉,
有一個向他討債的人帶一名僕人來到臨安,
住在旅店,薛震把他們主僕二人用酒灌醉殺死,然後把屍體放入大鍋中,
加上水和水銀同煮,連骨帶肉一起化為肉醬。
薛震又要煮食自己的妻子,其妻驚覺逃走,報告縣令,
縣令派人逮捕薛震,審得真情,把他笞杖致死。
與薛震同時,嶺南陳元光性情暴戾,有一次他設宴待客,一名男僕出來敬酒,
陳元光勃然大怒,命令衛士立即把他拉出去殺死,
又把他的肉煮爛端上宴席讓客人們嚐鮮。客人們不知是人肉,
邊吃邊說好吃,後來把兩隻手端上來,客人才發覺吃的是人肉,
都感到噁心,把剛才吃下的肉都嘔吐出來了。
當時又有施州刺史獨孤莊喜歡吃人肉,他生病時不想吃飯,
只回憶起平時吃過的人肉味道不錯,這時他的部下有人死了一名婢女,
就叫人割下她肋下的肉煮熟給他吃。
元和年間,節度使張茂眧常吃人肉,後來到朝中任職,
別人問他在節鎮時吃人肉的事是真是假,他毫不掩飾地回答說:
「人肉腥且,爭堪吃?」代宗時,嚴震也有同樣的嗜好。
李廓任潁州太守時,曾捕獲七名盜賊,
這夥盜賊前後殺了許多人,並且吃了這些人的肉。
李廓問他們為什麼要吃人,為首的盜賊供稱,
他們是得了某個江湖大盜傳授的,說了吃了人肉之後,
夜潛入人家房中,這家人就會昏睡不醒,因而行竊時就不會被發覺。
五代時,後晉萇從簡由屠戶家庭出身,因軍功官至左金吾衛上將軍,
歷任河陽、忠武、武寧等鎮節度使,特別愛吃人肉,
所到之地,都派親信捕捉民間的兒童蒸熟吃。
後漢蔡王劉信更是一個極端殘忍的傢伙,他掌管禁軍時,左右若有人犯罪,
就抓來他的妻子和孩子,當著他的面零刀割他們,讓犯罪者吃自己親人的肉。
被零割的人身首異處,手足分離,滿地鮮血橫流,
劉信舉杯飲酒,並讓樂隊奏樂,毫無憐憫的表情。
劉信雖然自己不吃人肉,但他的這番舉動和那些吃人的人相比,
其暴虐程度難分重輕。
宋代,吃人的人也並不罕見。
北宋初年,有個名叫王繼勳的,本是彰德節度使王饒之子、
孝明皇后的異父同母弟,因為是皇親而被朝廷授予要職。
後來他因橫行不法,獲罪被貶,怏怏不樂,
產生變態心理,專門以臠割奴婢為樂事。
開寶三年(970),他復官分司兩宗,性情越來越殘暴,
經常強行買得民間少年男女作奴僕,稍不如意,就把他們殺死,烹食其肉。
宋太宗趙炅繼位後,有人揭發了他的罪行,
朝廷於太平興國二年(977)將他罷官治罪。他供認共殺食婢女百餘人。
因罪狀確鑿,被斬首於洛陽。
仁宗時期,廣源州儂智高的母親阿儂也喜愛吃人肉,
每頓飯都要殺死一名小兒供她食用。
上述種種事例,都還只是把人殺死,把人肉用烤、蒸、烹等辦法燒熟來吃,
若從使用火這一點來說,這些還略帶些人的氣息。
更有甚者,古代還有不少人生吃人肉或人血、人腦及人的內臟器官,
那簡直和動物沒有什麼區別,根本談不上還有什麼人性了。
早在戰國時期,就曾發生這麼一件事。
齊國有兩位勇士,一人住城東,一人住城西,互相不服氣。
某日,他們突然在街上相遇,想比試一下,到底誰是真正的勇士。
他們一同到酒店飲酒,一個人說:「喝酒不能沒有下酒菜。」
於是就拔出刀來,割下自己身上的一片肉給對方吃。
另一位毫不示弱,也拔出刀來割自己身上的肉給對方吃。
這樣,你割一片,我割一片,割來割去,兩個人不一會兒都送了命。
這兩位勇士是好勇鬥狠的典型人物。他們只是自殘己身,
固然非常酷毒,但和我們要敘述的殘害他人的獸行畢竟有所不同。
歷史上確有一些狠如豺狼的人,對他人活捕生吃。
三國時,吳國大將高澧好飲酒,愛殺人並飲人的鮮血。
每天夜晚,他都在住所附近擄掠過往行人,殺死後飲其血食其肉。
唐初貞觀年間,代州都督劉蘭謀反,被腰斬,
有個名叫丘行恭的將官用手挖出劉蘭的心肝生吃,
他想以此來顯示自己痛恨叛賊的立場,討取皇帝的歡心,
但唐太宗李世民討厭他的這種殘暴行為,
責備他說:「對叛賊該處以什麼樣的刑罰,法律有明文規定,
你何必要這樣做呢?如果生吃反賊的心肝就算是忠孝的表現,
那麼劉蘭的心肝應該讓給太子諸王吃,哪能輪到你呢?」
丘行恭討了一場沒趣,羞慚而退。
又據傳說,古代契丹的東丹王李贊華好飲人的鮮血,他常把婢要的身上刺個洞,
用嘴對著傷口吮吸血液,像小兒吸奶似的。
北宋大將王彥昇領兵作戰,得勝後就會命令設宴,把抓到的敵兵俘虜綁在旁邊,
他用手硬扯下俘虜的耳朵,放在嘴裡咀嚼,同時慢慢舉杯飲酒。
俘虜滿面鮮血淋漓,疼得嗷嗷直叫,王彥昇全然不顧,與賓客談笑風生。
他用這樣的辦法共吃了數百名俘虜的耳朵。
明代初年,長洲人韓雍曾為大將,率軍平定廣西壯族、瑤族的叛亂。
有一次,他和部將在轅門商議軍事時,把幾名俘虜拉過來斬首,
然後剜出死者的心臟,砸開頭顱取出腦汁,趁熱吃下肚去。
部將大驚失色,韓雍郤態度從容,不當回事。
明太祖朱元璋的第五子周定王朱橚的兒子朱有熹,他有活吃人的嗜好,
最愛生吃人的肝、膽和腦汁。
每天天黑後,他看見有人經過他所居住的王府旁邊,
就命令手下人把他們引誘到府中殺死,供他食用。
後來,人們都不敢從他的府邸前後經過。
像朱有熹這樣的帝室貴冑,竟然如此歿暴,
其下的凶官悍將的吃人行為也就不足為奇了。
明末的劉澤清也是一位活吃人的典型人物。
他在弘光朝時為總兵,鎮守廬州(今合肥),平時讀書作詩,表面看來頗為風雅,
但實際上他的性情極其凶殘。他府中養著兩隻大黑猩猩,馴綀得能夠從事簡單的雜役。
有一天,劉澤清設宴請客,讓一隻猩猩捧著一盞裝有三升酒的金甌向客人跪著敬酒。
猩猩狀貌猙獰,客人嚇得渾身發抖不敢接酒。劉澤清笑著說:「你連這畜生也害怕嗎?」
他又叫人拉過來一名死囚犯,在宴會廳中當場打死,取出腦漿和心肝放在另一盞金甌中,
讓另一隻猩猩捧著,劉澤清吃著血淋淋的人心肝,喝著白花花的人腦漿,
旁若無人,賓客莫不膽戰心驚。後來劉澤清投降清朝,清朝擔心他反覆無常,
尋藉口把他磔死。這個吃人的野獸,最終沒有得到好下場。
下面要談到那些相信左道邪術以吃人肉來治療某種疾病的事例了。
如果說,為滿足暴虐欲望而吃人,主要的是表現了人性中遺留的獸性的凶殘,
那麼,妄圖以吃人肉治病的行為則是除凶殘之外更表現出動物式的愚昧。
用現代科學的觀點來看,人肉或人的某些器官同其他動物相比,
其組織成分沒有根本的區別,人體內含約有機物質,在別的動物身上也可以找到。
而且,某些動物如鹿、虎、獺、麝、鱉及一些蟲類身體內所含的微生素、
微量元素或可作藥用的有機物質都優於人體。
因此,即使人的肌體具有某種營養價值和醫療價值,
它也完全可以用其他動物的肌體來代替。
古代的方士、巫師、左道之流鼓吹吃人治病,目的在於顯示其法術的神祕,
製造震人心魄的恐怖氣氛,以此使人畏服而信從。
他們的做法實際上帶有迷信的性質,和祈禳、驅鬼等邪術一樣,對人有害無益。
他們利用當時人們的愚昧無知,施展騙人的手段,達到獲取錢財等目的。
歷代真正具有科學意識的名士或名醫從來不相信吃人能治病這一類的鬼話,
而相信左道邪術的多是貪殘、愚蠢的昏官庸將或土豪地痞之流,
他們有足夠的錢財可以飽方士的私慾,有足夠的權勢掠取被吃的人,
否則,方士們也不會向他們獻上這吃人治病的惡謀。
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