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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q522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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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這樣,也是要保證賣的是全新品

這是對店家商譽的維持,我覺得很好啊!

假設照樓主這種觀點,我想大家中古貨都可以當全新的在賣,這樣的消費型態可以接受嗎?

小弟親身看到別人買了台MP3,但因為功能不符合需求而退貨,非產品瑕疵,反正七天鑑賞期(消費者無線上綱)

其實,最後面倒楣的還是消費者!!
舊 2005-05-09, 11:35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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