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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
Amateur Member
 
B.J.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在你心裡
文章: 31
樓主啊
分一分比較乾脆啦!
說穿了,你也沒當她是你女朋友。
了不起就是熟朋友。有嘿咻的朋友。

您一直提她長得不好看,說不定您一放手,人家有更好的幸福。
在一起多久就這樣,還想結婚?
更何況,您連愛人家都沒有...這個...

其他人是其他人,各自有不同的情況,無法相提併論的。

還有,我可跟您不一樣,沒得比較。
A是A,B是B,怎麼能拿來比在一起!又不是在買菜!
不管交往過幾個,我都會覺得「現在」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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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5年的5月1號這個歷史性的時候,我去了跑步。
我很成功地將身體裡多餘的水份蒸發掉。
217號房的朋友,你已經被炸魚薯條和pizza取代。
舊 2005-04-25, 06:45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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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