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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
Golden Member
 
=風=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銀河-太陽系-地球-亞洲-中華民國
文章: 2,579
引用:
作者ogsung
每一家公司行號,都要在每個月的5日之前,
將上一個月的發票本子結算,然後送到國稅局,
同時,也要將向客戶收取的5%的稅金一併上繳,
這5%的稅金是政府要的,當然要連同發票本子一起結算上繳.
所以,如果您後悔了,東西不買了,而又拖超過次月的5日之後,
您要叫店家如何去向國稅局拿回發票本子,重新修改!?

上述為以前的情況,但是現在發票已經改為雙月制,
所以,店家是不是有耐心跟你解釋半天,要在發票本子送到
國稅局之前,還要分1,3,5,7,9,11跟2,4,6,8,10,12月不一樣,
要在發票本子結算之前才可以修改!?
所以,乾脆告訴你 "發票作廢,請於次月5日前退回"

公司跟個人之間開發票的差異:
一家公司買了100萬的電腦,連5%的稅金總共付了105萬的錢,
但是公司賣其他產品給客戶的時候,也會向客戶收5%的稅金,
所以買東西付出去的5%的稅金,可以從賣東西給客戶時,
向客戶收取的5...


原來如此,
不拿發票廠商賺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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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4-18, 08:27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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