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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n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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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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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gio
基本上.我想你沒弄清楚.以未稅價賣貨是一種逃稅行為.所以光華商圈的店家東西看起還似乎賣的比較便宜.那是因為它們和消費者共享逃稅行為.物價上升?如果麵店收信用卡.價格變的消費者無法接受的話.請問店家要自行吸收還是要外加?商人哪有賠錢的.祇是賺多賺少而已.

7-11開發票.貨物會賣的比較貴嗎?和雜貨店不開發票相比.7-11就是吸收了稅金.去家樂福買東西不只開發票.刷卡也未加手續費.也不會賣的比外面貴多少.國家收不到逃稅者的稅金就轉嫁到一般大眾上.想想看.大家還會認為光華商圈不開發票不含稅的行為會比較正常?

如果自組一台2~3萬塊多媒體PC的話,光華跟3C賣場差額至少有一張千元大鈔。

雖然幫助店家逃稅是不正確的行為。
但如果沒需要用發票去報帳或抵稅這類用途的話,消費者只要保証書就夠了。
一開口要發票,省下的千元大鈔立刻飛走...

另外7-11的物價就是比雜貨店貴。
家樂福一樣是用其商品量大、物流及開長期票給廠商,才能壓低價錢。
同樣如果光華 NOVA 電子街以後都在開發票時,大家就不會覺得3C賣場賣的東西那麼貴了。
舊 2005-04-17, 03:58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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