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rise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3
恩 當時我騎著機車(我是直行車) 對方 並沒有兩段式的左傳 就直接向左轉 當時是綠燈 (一般認為 想要左轉的 應該都會先騎到快車道 那邊 在等候 對面沒車才轉 或是 在待轉區 對方是從最外側 才左轉 新莊中正路 與富國路 的十字路口) 而我被撞的時候 就在待轉區的線前 我有受傷 那天剛好有警察在路口站崗 警察馬上 就鳴笛 開車過來 對方 只有破皮 當時我是被對方的機車 還有對方給壓在下面 當他的墊背 爾對方馬上就移動現場 而我還倒在地上 當時有警察幫我叫救護車以及做筆錄(警察都會問有哪裡受傷並且看你的傷口 對方是無照駕駛 騎乘他姐姐的機車 對方媽媽 還說那個路口有需要待轉嗎?? ) 對方家長以及車主都說會負責 結果 找對方 說談論賠償的事項 對方都說有事 沒辦法來 直到我跟警察說我要告對方(警察馬上打電話通知對方說我要告對方了) 對方 才跟我約時間 要來談 一見面 只說最多就2萬 一副要不要隨便的樣子 後來我說我要9萬元 對方說給他一天的時間他會打電話給我的 結果 對方 馬上改了電話 我所有的 調解的地方都在警察局(報案的地方) 警察就說 看對方這樣子 是要上法院去告對方了 然後警察就馬上幫我寫狀子 說賠償金 寫高一點 要讓法官去裁決 他是幫我送刑事附代民事賠償 而對方依就是逃避責任 不願意賠償我的損失 還說他們不懂法律 不知道要去驗傷 真不知道現在的家長是這樣教育小孩
舊 2005-04-13, 06:55 P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ris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