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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bs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957
引用:
作者Gleepss
無惡意, 只純討論問題.

若有, 這指的應該是商業行為****, 對發文者(業代)有直接利益(獎金之類)的情形.

個人認為, 本篇樓主的文 是屬於告知性****. 您認為呢?

業代=員工, 但員工不等於業代吧? 而且........樓主是業代嘛?



那你確定他們就沒有利益!?
所謂利益迴避原則,只要是相關人員都不得參與
不管是否是故意打****....
但只要他是黃色鬼屋的員工,對於他們公司的促銷應該也要懂得迴避
不然下次順發或是全國也可以員工上來說他們的東西在特價而且庫存有多少
不是嗎?
舊 2005-04-13, 10:48 AM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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