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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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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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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odworld
法律我不懂,不過,人車分道我覺得就應該尊重路權。
人車分道下,人要穿越汽車道,是人要先禮讓車,除非有斑馬線,不然每個人大搖大擺走在汽車道上,豈不是要塞車了?........這個世界不是"只用理"就可以走遍天下的

發生的地點是在校園,而非外面一般的馬路。校園裡沒有所謂的人車分道,"行人"永遠是最大的,懂嗎?照理說校園裡是不應該行車的,頂多只能騎腳踏車,部份校園開放行車只是為了方便,但不要把方便當隨便,不能按喇叭,更不可開快車。

有理本來就可以走遍天下,這有什麼疑問?
舊 2005-04-12, 12:13 PM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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