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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tos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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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648
引用:
作者雜碎
怪怪的...........有沒有照片ㄚ.......沒照片沒真相
事情的經過我們不清楚,別太早下定論好嗎??

如果是那學生故意罵教授髒話,2支小過也許有點過份,但另一支大過是自找的


怪..我的看法跟您恰好相反
回罵老師三字經,會有懲處我可以接受,至於兩小過太�**暀茷C
得看當時事實狀況來決定。至於該生不滿此事
在BBS上發表的言論,遭受記大過,我覺得不妥當
也許他只是抒發心中不滿,沒有造假欺騙或毀謗的言論
記這個大過,是完全說不通的。

至於按個喇叭,也不是什麼大錯,如果教授可以表現他的氣度
不再追究這名學生BBS的發文,這就可以讓BBS的過去算了
 
舊 2005-04-12, 01:04 A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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