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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c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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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太平洋海底、馬里亞那海溝
文章: 1
引用:
作者jbcrobert
是哦!怕自己得內傷,就爽快的罵下去,然後又怕自己被記過?這又會是什麼理論呢?
如果不怕被記過,又覺得任何你覺得不必客氣的就去做的話?相信鬥歐的事件會層出不窮.只因為看對方不爽,只因為覺得是對方錯在先,只因為覺得自己很有理,只因為....一大堆的理由.就可以什麼都不必客氣了,那麼這個世間那些犯偷盜搶的人,也會覺得做這些事情是不必客氣的,只因為對方有錢而我沒錢,所以偷盜搶有錢的人也不必太客氣.你認為這種理論所存在危險性又是如何?


來看看我所反對的邏輯,並且利用你的方式來個推論:
因為他是教授,所以他做了一件很XXX的事我要尊師重道忍讓他???
因為他是校長,所以他做了一件很XXX的事我要尊敬他忍讓他???
因為他是部長,所以他做了一件很XXX的事我要敬畏他忍讓他???
因為他是阿扁,所以他做了一件很XXX的事我要尊敬領袖忍讓他???

告訴你∼如果法院有記人民過這權力∼台灣大概百萬人會被記一大過兩小過

很簡單∼所有的事情都是程度問題∼你的比喻也許對也許錯∼
這也只是程度多寡的問題∼每個人對程度的判斷不一,所以有爭執,
就會有所謂"公平的第三者"去評斷是非....就會用大眾賦予的權力給予懲罰
你舉的例子對我來說太極端了
我不想跟你爭論在那程度的是非,沒意義∼因為你舉的例子那種思維很危險,我承認

在本事件來說∼容忍的程度也是跟個人修養有關,
也許我修養就是不好,我水準低落,我對罵"X~叭什麼"沒覺得太嚴重,
如果換是我我也會給他罵下去,記過就記吧

我的重點是:
"沒必要因為他是教授所以他做了一件XXX的事可是因為尊師重道就忍氣吞聲".....
舊 2005-04-11, 11:49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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