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我已經不用再對外說明了,但是這幾天不斷有自稱我的「友人」或「親人」者轉述我的意見,因此我想最後澄清,除了我的書面說明,任何人所說的話不代表我的意見。
那麼那個收了她傳的簡訊的 "恩師" 說的話也不代表她的立場囉?

( 意思是說她沒有想要請壹週刊放她一條生路的意思是嗎?

)
後來所謂的「影帶」,和所謂「影帶」翻拍的照片出現,讓我太震驚太意外,我真的不知道有這個影像存在,更沒想到有朝一日我會和社會上每個人一樣,一起在媒體上第一次看到,那樣難堪與不堪,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想像?
TMMDL, 不知道有被拍過???

那幹嘛不乾脆說 "我不知道我有跟他做過" 不是更好笑嗎?

果然蕩婦本是淫娃種, 無恥到家了!
看完潘蕩婦發表的書面聲明之後, 我連對她最後的一絲憐憫都消失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