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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彥妃簡訊:請《壹週刊》放我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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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
Elros
我說過了只要週刊認為這符合大眾口味 有新聞性 他就一定會刊
不信的話
請自備與3個不同女子的自拍****光碟以匿名的方式寄到週刊或各大媒體
記得標題上面要寫「這個人比陳勝宏還行而且還拍的更多...」
保證下個禮拜3前全國大眾都會認識你....
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不見經傳的無名小子大搞10p和兩位主播搞不倫你猜編輯會採用哪一個
2005-04-01, 09:30 PM #
42
ping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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