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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彥妃簡訊:請《壹週刊》放我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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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
pingua
你說對了,就因林小姐爆的是這兩位主播,假如她爆的是你和我偷吃,你猜除了你家的母獅外,誰理我們倆
上了週刊後 就會很多人理了啊∼
標題這樣寫應該會很聳動
「某外商公司工程師連續劈腿多人 且都在女方不知情的狀快下拍下性愛光碟供自己收藏....」
2005-04-01, 09:08 PM #
35
El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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