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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彥妃簡訊:請《壹週刊》放我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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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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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
pingua
剛好相反,重點在她是公眾人物,在享受帶來利益的同時,也就受到了大眾的監督,否則天底那麼多偷吃的男男女女,怎麼不去報,所以放心去偷吃吧,壹週刊不會去找你的,不具新聞價值
公眾人物......
請問在林小姐爆料前全台灣有多少人認識 陳勝宏跟潘彥妃....
今天只要誰上了週刊那誰就會變成公眾人物 跟你有沒有享受利益是沒有關係的....
這個新聞會炒起來只是因為其內容剛好符合時下大眾喜歡煽、色、腥的口味而已
跟他們倆是不是公眾人物一點關係都沒有....
2005-04-01, 08:56 PM #
30
El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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