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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彥妃簡訊:請《壹週刊》放我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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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
Elros
那我只能希望下一個被爆料受害的人不是自己就好........
(順便告訴大家千萬別得罪人 否則人家一氣之下找週刊爆料 週刊也覺得這新聞不錯的話.... 那各位就自求多福吧..... )
剛好相反,重點在她是公眾人物,在享受帶來利益的同時,也就受到了大眾的監督,否則天底那麼多偷吃的男男女女,怎麼不去報,所以放心去偷吃吧,壹週刊不會去找你的,不具新聞價值
2005-04-01, 08:50 PM #
28
ping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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