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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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g0123
不是那種啦
是真的課稅
剛剛懶得選字
你說那種管理員必不是每個都很粗勇
有些只會虛張聲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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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夜市吧,跟地方政府核可的菜市場吧
台中市政府就有市場管理課
http://economy.tccg.gov.tw/frame/market/ma-index.htm
攤販可不是隨便可以賣的喔
http://economy.tccg.gov.tw/frame/market/ma0304.htm
七條 申請攤販許可證者,應在當地設籍六個月以上,並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為限:
一、 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二、 經發證或登記有案目前仍從事攤販業者。
三、 領有殘障手冊之殘障者。
四、 經村里長證明無固定職業收入,家庭賴其生活者。
前項所稱當地係受理申請之省轄市或鄉(鎮、市)主管機關所轄行政區域而言。
攤販許可費、證照費及保證金收費標準如下:
一、一般性攤販:
(一) 許可費:新台幣六千元。
(二) 證照費:新台幣二千元。
(三) 營業人變更證照費:新台幣二千元。
二、趕集性攤販:
(一) 許可費:按總攤數計,每攤新台幣一千二百元。
(二) 證照費:主證新台幣一萬二千元,副證每張新台幣二千元。
(三) 保證金:主證新台幣二十萬元,副證每張新台幣二千元。
(四) 副證營業人變更證照費:新台幣二千元。
三、臨時性攤販:
(一) 許可費:按總攤數計,每攤新台幣六百元。
(二) 證照費:主證新台幣一萬二千元,副證每張新台幣二百元。
(三) 保證金:主證新台幣二十萬元,副證每張新台幣二千元。
(四) 副證營業人變更證照費:新台幣二百元
上面是有繳錢就是合法的,沒有繳錢就是會被警察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