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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e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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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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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och
黃得瑞說,FVD仍在推廣期間,不像DVD每台徵收十美元固定權利金,對廠商來說根本不符成本,未來即便FVD也需繳交權利金但也會採取相當優惠的比例制。業者估計,FVD若銷售順利取代DVD,每月可替業者節省一百二十億元DVD權利金費用。

假如業者推出一台 FVD Player,可以省下(不付) DVD 的權利金,那就表示它只能播 FVD,不能播 DVD(否則即構成侵權),這樣的 Player 會有人買嗎?
     
      
舊 2005-03-30, 09:08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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