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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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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地方不同...... 習性不同........ 國情不同.

我常跟人說個笑話.

如果台灣開放個人"合法"擁有槍枝. 就比照美國那樣就可以.

那我跟你保證.

全台灣擁有槍隻數目最多, 每天都有所謂"彈藥庫"因不小心而引爆的.


會是老人.

Why? 因為買多了才有保障麻, 買多了要用的時候才有的用阿, 就想買麻.

人家國外可以的為什麼台灣不行.

再舉個例子.

路邊違規停車, 條子來了怎麼辦?


靠....... 跟他盧阿, 盧到底, 盧到死. 看開單機率有多少. (這我親耳聽過朋友的老一輩的親戚親口在車子裡說的, 當時我朋友正違規停車).




很多事情搬到檯面上說其實就沒啥意思. 人就是這樣.

改麻... 誰知道. 怎麼改? 中華民國五千年文化, 台灣建立民國也快一百年.



我常想到火線追緝令裡面布萊德彼特跟摩根福里曼在酒吧裡的對話. 它的最終結果到底是誰對? 誰錯?

到底是消費者應該是如何的履行消費者應有的權益與約束自己的行為? 到底商家是應該保障消費者應有的權益與盡到教導消費者如何的去遵守應有的條約?

Does anyone care "right now"? Anyone? Anybody?


oh well...

oh well.
     
      
舊 2005-03-30, 03:34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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