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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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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29
看了30多頁的討論串,CARLtheEYE兄的文章讓我深受感動,也讓這個討論有了意義,僅向您致上敬意。
引用:
作者CARLtheEYE
-.....「盜版可以製造可以買可以看卻不能談」,世界上還有比這更偽善的規矩?如果是真心相信的真理,為什麼不能拿出來討論?是害怕站不住腳?還是覺得打出「盜版」兩個字都會髒了自己聖潔的手指?這是版主開設的站,版主當然有權力規定自己的家法,會員在尊重之餘,自然也有權力提出對家法的質疑。這種現象在一般的生活中不是時刻在發生嗎?不然哪來那麼多遊行?版主若不能接受這樣的質疑,刪掉討論是他的權力,若版主任為討論有存在的價值,就會讓他留著。支持者、撻伐者都有發聲的意義。不要把所有的東西都簡單的界定為「因為版規如何」或「因為法律如何」就必須是真理。你們真的活在這麼單純的世界嗎?所有的質疑都必須被視為污染?一個留言就會導致你的心痛、失望、受傷?那你的心臟真是有問題。

BEE大大的發言其實不過是一聲輕嘆,反對者的發言也都是基於他們的信仰,這是一個極有價值的討論,拜託不要一句「版規」就抹煞這一切的價值。人之所以制訂規矩,就是因為人有打破規矩的需要。

智慧/著作財產權這個東西,我自己拍片拍了這些年,知道他保障了一些微薄的金錢收入,卻大大的斲傷了「智慧」本身。如果你們知道對付這條法律必須消耗掉一個創作者多少的時間跟精力,也許會重新省思「智慧」與「財產」的關係。但是不管怎麼樣,討論是必須的,要怎要攻擊、訕笑、嘲諷都是在討論中被接受的,但是一句「版規」就試圖阻擋所有的討論,很難讓人相信你們是活在一個號稱自由國家的子民。為什麼網路這個媒介會被重視,就是因為他擁抱了在傳統媒體中不曾存在的「不同」。版主可以選擇實行他的霸權,也可以選擇不實行,如果他選擇了不,也許表示他也願意擁抱這麼一點違規但珍貴的「不同」,那麼,就讓討論串發展他們自行的生命吧。

最後,作為一個創作者,我所企求的事讓最多人看到我的訊息,我想說的話,我不在乎他們從哪看到,有沒有付錢,因為我很清楚這個市場運作的方式,多數人仍會用一般的方式(付費吧)取得資訊,因此我仍會賺到錢,但少數人會使用其他方式,因此我少賺了。但是我少賺得錢換到了我的觀眾,因此是值得的。作品一旦離開了創作者,就有了自己的生命,創作者沒有資格用任何方式選擇他的觀眾。這就是我對所謂「著作權」這種狗屁倒灶的東西的觀感。

我的智慧真的是我的財產嗎?當我從一個路人的眼神、一個孩子的微笑中得到了靈感,那是我的智慧,但這智慧的來源是誰的財產呢?最後用電影Antitrust中的話來結尾吧:Human Knowledge Belongs to the World!
舊 2005-03-28, 07:06 PM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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