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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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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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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01
有人搞不清楚狀況,當初政府單位是同意讓老伯伯和妞妞見面,可是因為老伯伯是在榮總加護病房,榮總不同意,所以才改用錄影帶,加護病房裡的人都是重症或病危的人,如果你是當初和老伯伯同加護病房其他病人的親屬,試問你同不同意讓妞妞進去? 如果因為讓牠進去致使其他人受到感染,這責任請問誰要負責?
舊 2005-03-27, 12:48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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