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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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9607
證據會說話...
翻翻這兩天的財經版,RAMBUS 獲得 英飛凌 1.5 億美元的賠償...
是誰說 RAMBUS怎麼告都告不贏的阿?..
爭取應得的權利變成搗亂?
一個簡單不過的商業行為卻扯上 "陰朋友"、"陰網友"...?
真是不簡單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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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定是Infineon"敗訴"被判"賠償"1.5億美元嗎??
我記得我看到的是兩家settle(和解), 英飛凌在未來三年將支付共1.5億美元獲得使用Rambus所有專利的授權並且相互撤銷兩造間所有進行中的訴訟.
所以嚴格來說應該是兩家選擇以商業手段來結束曠日廢時的訴訟並不是法律判決Rambus獲勝. 當然您也可以說是英飛凌就是覺得會輸才肯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