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大家都扯遠了,所謂商業行為嘛...當然是爾虞我詐的,專利權是法律...而法律的本質是只為懂她的人服務(雖然這不是最初發明法律的原意),但是當一個社會高度商業化之後,很自然就變得人人重利輕義一切向錢看....所有的目標只為賺錢及賺更多錢再賺更更更多多多錢錢錢.....,因而社會漸漸道德敗壞人人不以為意,皆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事沒啥好大驚小怪的,本來就很少的具有正義感人等更加少....被當笨蛋多管閒事個人英雄主義豬頭...,這就是我們生存的世界,病死豬算什麼?黑心冷氣機黑心電視機黑心床墊黑心顯示卡黑心記憶體甚至黑心政治人物算什麼???人人抄短線視為理所當然,反正為達成功為了賺錢沒什麼不可以的,成功的才是英雄,失敗的只是狗熊,被警察逮去的叫做笨蛋叫綏....哀哉......這才是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