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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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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1999
文章: 2,066
引用:
作者天昏地暗
重點是,RAMBUS在DDR告輸了,在它控告期間,DDR RAM有沒有停止出貨,有沒有價格提高??
我沒有說非得什麼仁義道德不可,還是說在JEDEC公告專利權期間,RAMBUS去訴請它擁有的專利,就算講仁義道德??就算沒有高來高去??
RAMBUS若是好好去收他該有的權利費用,會比它機關算盡,先退出JEDEC,然後在JEDEC公告專利時不出聲,等到DDR RAM成為正式市場主流後再來興訟,最後還告輸拿不到錢來的好??(不知道訴訟費用誰付??)
不管IBM有沒有給真正的核心技術,有多少公司因為侵犯IBM核心技術被告的??
不知道為什麼像RAMBUS正當去收它的專利費的行為??會變成仁義道德??實在不是很清楚??一間公司去收取他該收的費用,去拿取他該有的費用,會變成生存經營不下去??當初吳燦坤在教訓順發時顯得意氣風發,現在卻因當時的行為被求刑告訴,難道商業行為非得像RAMBUS一樣機關算盡,否則就是仁義道德??

我是覺得他們公司政策怎麼樣有關係嘛
他們喜歡怎麼樣有關係嘛
他們喜歡打官司摟

打贏了大賺,打輸了不一定是大陪
他們喜歡這樣,
干我們啥事

一言蔽之
這就是商業行為
商業行為千千萬萬種
不是您喜歡的才叫商業行為
當然和仁義道德沒有關係



在我觀點
只要不要違反法律這個最低的道德標準
應該還ok

當然您之前提到的藥的部份
必須老實說
如果法律能過的去
該檢討的或許是法律的周延性
商人嘛
能賺錢就好
會管你怎麼賺的嗎
所以才需要法律來規範嘛
 
舊 2005-03-23, 03:16 P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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