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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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umi
他會給你用的一定不會是他真正的核心技術,你真的用了他的核心技術而沒有支會,他一樣會你告到拖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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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RAMBUS在DDR告輸了,在它控告期間,DDR RAM有沒有停止出貨,有沒有價格提高??
我沒有說非得什麼仁義道德不可,還是說在JEDEC公告專利權期間,RAMBUS去訴請它擁有的專利,就算講仁義道德??就算沒有高來高去??
RAMBUS若是好好去收他該有的權利費用,會比它機關算盡,先退出JEDEC,然後在JEDEC公告專利時不出聲,等到DDR RAM成為正式市場主流後再來興訟,最後還告輸拿不到錢來的好??(不知道訴訟費用誰付??)
不管IBM有沒有給真正的核心技術,有多少公司因為侵犯IBM核心技術被告的??
不知道為什麼像RAMBUS正當去收它的專利費的行為??會變成仁義道德??實在不是很清楚??一間公司去收取他該收的費用,去拿取他該有的費用,會變成生存經營不下去??當初吳燦坤在教訓順發時顯得意氣風發,現在卻因當時的行為被求刑告訴,難道商業行為非得像RAMBUS一樣機關算盡,否則就是仁義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