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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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en.W.
您談的我都不意外,唯獨這一點:
"大家在討論時不要忘了,在台灣,海外正版與中國D版都是違法的,在財團官員眼中都是一樣的東西  "
我很意外,我一點都沒忘,看了這多討論與法令,我實在不清楚我網購
一片國外dvd回台自己收藏,到底哪裡明確違法了?還請網兄不吝告知
明確的法律條文與判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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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講的是,當初草案是禁止購買海外正版的,是立委看不過去才略修成可以個人購買5份/3萬以下,這就是87-1-3的由來。(不過相關官員還是常硬坳成只限一份)
會想買海外正版的人已經是少數了,會自力購買海外正版的人更是少數中的少數。
以前LD的時代,由於海外正版得以進口販賣,所以字夾市場夠大有利潤,因為店家在買入大批LD後,必定會找人翻譯出字夾,而消費者也可在錄影帶出租店中輕鬆購得LD+字夾。
現在,沒有業者找人翻譯字夾了,於是你只能對著手上的外語DVD鴨子聽雷,這時有字幕的中國D版吸引力大不大
當初這條被立委罵知識鎖國不是沒有道理的,台灣沒有代理的東西何其多,這些商品在台灣都不可能達到經濟規模,國外廠商也沒聽過小量(5~3000件)購買要什麼授權書這回事。
另外,這法條目前幾乎只有DVD代理商在執行,另一智財權大財團CD唱片公司,可是對唱片行跑單幫賣CD/DVD完全不反對,甚至還會以此為發行航空版甚至台壓版的依據。
所以在Yahoo上你也可以看到這一國兩制的情況,電影動畫DVD是禁止販售海外正版的,但音樂CD/DVD則完全不提也不禁止,其背後原因只是代理商告不告而已。
ps:通常光碟一次的壓製量是3000,低於這數字單片報價就不好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