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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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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半
民法雖然這樣規定
但是真的打官司時是可以舉證的
例如:
男方每天辛苦工作,女方每天坐吃山空,當大小姐!
要是你能確切舉證的話(難就難在這裡),
分錢時是不必付給她半毛錢的!
因為身邊就有這種例子,男的很有錢,女的拿老公錢去養小白臉,離婚時一毛錢都拿不到!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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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esdu
有一位網友說
"法律有規定:
若婚前買的,就是歸屬在登記人名下,若婚後買的,不管登記在誰名下,以後有問題,都是一人一半的!!所以婚後買的房子,不必津津計較,一定要掛誰的名字!!"
這段話是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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