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wmh
Regular Member
 
wm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51
對一半
民法雖然這樣規定
但是真的打官司時是可以舉證的

例如:
男方每天辛苦工作,女方每天坐吃山空,當大小姐!

要是你能確切舉證的話(難就難在這裡),
分錢時是不必付給她半毛錢的!

因為身邊就有這種例子,男的很有錢,女的拿老公錢去養小白臉,離婚時一毛錢都拿不到!



引用:
作者aesdu
有一位網友說

"法律有規定:
若婚前買的,就是歸屬在登記人名下,若婚後買的,不管登記在誰名下,以後有問題,都是一人一半的!!所以婚後買的房子,不必津津計較,一定要掛誰的名字!!"

這段話是對的嗎?
舊 2005-03-14, 06:25 PM #4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mh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