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小刀
感謝大大的回應,剛剛有跟張三通了電話,告知版上大大所提的方法,張三比較傾向與銀行談判跟宣告破產這二個方法。
張三也提到,他有向其中一家銀行洽談過,但對方的態度是沒得談,就是只給二條路選,其一:乖乖照目前的還款方式還款。(這已不可能做到了)。其二:不要還,讓銀行進入催討程序(這不是會再增加違約金、利息嗎?)。所以很令人困惑。
宣告破產方面,要找律師喔!這....找律師不是也要一筆不少的錢嗎?
據張三說,他沒錢找律師了。(我的天啊!)
小弟也問了他怎會走到這地步,他嘆口氣說....唉!早知就早點放給他倒,顧信用顧到借新還舊,雪球愈滾愈大,以致到這不可收拾的地步!
其實張三這個人並非跟時下年輕人一樣,他並不是為了買那些高不可攀的東西而負下巨大卡債,小弟發文中有提到,他與六家銀行的債務,信貸佔了三百萬,卡債五十萬。
而信貸會高到三百萬,其中的"代償&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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