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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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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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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08
引用:
作者nzwolf
唉....真感嘆 台灣人哪時才能像NZ這邊的人一樣守法??

在NZ ..交通規則寫的很清楚 , 遇到走斑馬線過馬路的行人.一定要停下來讓他們.
他們人真的這麼守法. 不管時速4~50 還是 7~80 的地方..
看到行人站上斑馬線準備過馬路.. 汽車都會停下來讓路(絕大部分都會停) .. 而且很多行人還會很客氣的根駕駛比手勢道謝勒~ 能做到這樣 行人也自然愛走斑馬線.

這樣開車的人就算等一下心情也會不錯, 行人也可以順利過馬路. 這樣不是很好嗎??
哪時台灣才能做到這樣勒??

紐西蘭地方比較大吧

很多地方開車開一段時間還不一定會遇到行人吧

引用:
作者KenGou
類似的事件,只能自己多多注意了~~

剛才去找了一下法規: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86 條

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酒醉駕車、吸食毒品或迷幻藥駕車、行駛
人行道或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
,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汽車駕駛人,在快車道依規定駕車行駛,因行人或慢車不依規定,擅自進
入快車道,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減輕其刑。
==============================================

按上述規定,就算行人亂走被車撞, 車輛駕駛還是有可能被判刑,

而且最多只能減刑,不一定沒事.....

這個是講汽車的啦~不過機車應該也是一樣吧~~

沒那麼簡單
尤其當你有刑責時 民事責任更麻煩
舊 2005-03-11, 02:39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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