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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e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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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1,234
買賣本來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品名價格清楚
不以假貨賣人 詐欺 等犯法行為
就不是黑店
價格有高有低很正常(如果一起聯合漲跌 可能還會觸法)
消費者當然不是傻瓜
貨比三家不吃虧
無所謂對不起誰
 
舊 2005-03-08, 12:48 AM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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